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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南昌县法律顾问推荐:企业以未验收未收到发票为由拒付服务费被判败诉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南昌县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企业在服务合同履行中,不能仅凭内部未走完流程就拒绝支付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款项,否则很容易引发诉讼并承担败诉风险。在处理南昌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理解存在偏差,甚至刻意拿内部流程当挡箭牌,最终反而要额外承担违约金、诉讼费等不必要的损失。

警示案例

2020年5月到9月期间,某某活动服务公司和某某商业运营公司先后签订了7份《活动服务合同》,约定由活动服务公司为商业运营公司提供多场活动的策划、设计、落地执行服务,合同总金额合计15万余元,双方明确约定付款条件为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90个工作日内支付,且乙方需要提前提供对应增值税发票。

合同签订后,活动服务公司依约完成了全部服务内容,商业运营公司指定的联系人卓某在部分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且商业运营公司的营销人员还将请款函、验收单电子文本发给了活动服务公司,活动服务公司也开具了合计150207.41元的增值税发票。但商业运营公司始终以“服务未盖章验收、未收到发票”为由拒付服务费,活动服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活动服务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商业运营公司指定人员签字验收、内部人员发送验收单的行为已经足以证明服务符合要求,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商业运营公司全额支付服务费150207.41元,并自2025年3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案由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对南昌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赣0121民初3650号
  •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实务提醒

1. 南昌企业应注意,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的对接人签字、工作人员的工作沟通内容都可以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不能以未盖章为由否认已经确认的事实,建议企业在合同中明确对接人的权限范围,同时要求对接人履职时严格按照公司流程操作。

2. 南昌企业需明确,合同约定的“先提供发票再付款”属于附随义务,只要一方已经完成了主合同义务,另一方不能仅以未收到发票为由完全拒绝付款,建议收到对方履行通知后及时核对服务质量,确有问题的要第一时间书面提出异议,而不是直接拒付全部款项。

3. 很多南昌县企业在搜索「南昌县法律顾问哪个好」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南昌老板会搜「南昌法律顾问推荐」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南昌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