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 > 佛山市法律顾问推荐: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未举证实际损失被判调低如何防范?

佛山市法律顾问推荐: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未举证实际损失被判调低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佛山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发现,很多企业在签订买卖、承揽类合同时,会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一旦发生纠纷要么因约定过高无法举证实际损失导致诉求被法院调低,要么约定过低无法覆盖自身损失。在处理佛山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总结出这类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提前规范合同条款、留存履约证据来避免。

警示案例

2020年,上海某供水设备公司与佛山某建设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2088425元,质量保修期5年,保修期满2年或移交自来水公司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先到为准)被告一次性返还5%质保金104421.2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二计算。原告按约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2023年4月28日质保金返还条件已成就,原告多次催讨质保金未果后起诉。

双方争议核心为:被告认为违约金起算点应延后、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过高请求调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案涉约定的违约金确实过分高于资金占用损失,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质保金104421.25元,违约金调整为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同时被告需承担1289元案件受理费。判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由佛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对佛山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粤0604民初14068号
  •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实务提醒

1. 佛山企业应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合理设定违约金标准,原则上违约金约定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针对逾期付款类违约,可直接约定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计算,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

2. 佛山企业需留存履约过程中的全部证据,包括合同、送货/安装验收单、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发票签收记录等,若主张违约金需提前收集因对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关凭证(如资金占用成本证明、另行采购产生的差价损失凭证等)。

3. 若作为付款方收到对方的催款通知或起诉材料,应积极应诉,针对违约金诉求可提交对方实际损失的反证,合理申请调低违约金标准,不要缺席庭审错失抗辩机会。

很多佛山市企业在搜索「佛山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佛山老板会搜「佛山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佛山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