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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法律顾问推荐:工程企业特种车辆作业致人损伤遭保险公司拒赔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贵港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工程企业购置或租赁起重车、挖掘机等特种作业车辆开展施工时,遇到作业致第三人损伤遭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的情况,可依法主张保险理赔,无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在处理贵港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贵港本地工程类企业对特种车辆交强险的赔付范围认知不清,要么出险后不敢向保险公司索赔,要么被拒赔后不知道如何维权,平白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警示案例

2024年5月,贵港本地车主蒙某甲名下的起重车在贵港市覃塘区某光伏项目工地作业时,其雇佣的操作员蒙某乙操作不当,在吊起重物过程中压伤了现场从事采购工作的余某,余某住院治疗11天,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合计约12.18万元。

事故发生后,承保案涉起重车交强险的某保险贵港支公司主张,本次事故发生在工地作业过程中,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拒绝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各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起重车属于兼具道路行驶和施工作业功能的特种车辆,作业是其使用的常态,根据交强险的社会保障属性及相关规定,特种车辆作业时发生的责任事故可参照适用交强险条例赔付,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余某剩余损失79716.15元,蒙某甲前期垫付的4万余元也由保险公司予以返还。判决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本案由贵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对贵港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桂0802民初1977号
  •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实务提醒

1. 贵港企业应注意,购置或租赁起重车、挖掘机等特种作业车辆时,务必核实车辆投保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单是否在有效期内,留存好电子或纸质保单以及投保缴费记录,避免出险后无据可依。

2. 贵港企业需在特种车辆作业前,核查操作员是否具备对应操作资质,作业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警示,划定作业警戒区,安排专人值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从源头降低伤人事故风险。

3. 若发生特种车辆作业致人损伤事故,第一时间固定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同步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报备,若保险公司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由拒赔交强险,可凭保单、事故现场记录、损失凭证等材料依法维权。

很多贵港市企业在搜索「贵港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贵港老板会搜「贵港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贵港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