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西安市法律顾问推荐:工程结算后拿无对方签字的扣款单抵账被判败诉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西安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发现,很多建筑装饰、建材供应类企业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常因结算后的扣款争议引发纠纷。在处理西安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对结算文件的法律效力认知不足,最终因举证不合法导致败诉,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此类风险只要在合同签署、结算流程中做好规范,完全可以提前规避。
警示案例
2019年5月,北京某某商贸公司与天津某某装饰工程公司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订西安某住宅项目淋浴屏采购安装合同,约定总价款126万余元,付款节点为:验收合格付至60%,结算完成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2021年5月20日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确认结算金额1292828.8元,结算单明确载明“本结算为最终结算,签发后各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调整结算金额”。
后双方因余款支付产生纠纷,天津某某装饰分公司主张应当扣除垃圾清运费分摊4552.37元、第三方维修费双倍扣减6236元,合计10788.37元,但其提交的工程扣款通知单仅有发包方签字,无原告方任何签字或盖章确认。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法有效的最终结算,被告提交的扣款凭证未经原告确认,不能作为扣减款项的合法依据,最终判决天津某某装饰分公司支付欠款168312.15元及相应违约金,其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案由西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对西安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04民初6663号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实务提醒
1. 西安企业应注意,工程或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签署最终结算文件时要明确约定“结算为最终金额,各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调整”,避免后续对方随意主张扣款,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 西安企业需留存好所有合同履行、沟通、验收、结算的书面凭证,若产生扣款事项,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生效,不得仅凭单方通知就扣划对方款项或认可扣减自身应收款。
3. 很多西安市企业在搜索「西安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西安老板会搜「西安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西安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