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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兴平市法律顾问推荐:企业恶意拖欠监理费否认结算审批单效力被判赔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兴平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此类败诉风险的核心根源在于企业对结算文件的效力认知存在误区,将内部未完成盖章流程作为拒付合同款项的理由,最终反而需要承担额外的利息、诉讼费等损失。在处理兴平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企业会忽视经双方授权人员签字的结算文件的法律效力,随意拖延付款节点,最终引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警示案例

兴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由后者为前者的地产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总监理酬金421万余元。原告按约定完成监理工作后,案涉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双方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了《结算审批单》,确认应付未付款项为52.6万余元,其中包含质保金4.48万余元。但兴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却以该审批单是过程结算、不是最终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结算审批单》已经过被告方项目总经理、成本经理、财务等多个授权岗位签字,且被告在诉讼前未对结算金额提出任何异议,应当认定为有效结算文件。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监理费481785.47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质保金44884.58元及相应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4621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关于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本案由兴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对兴平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481民初673号
  • 案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实务提醒

1、兴平企业应注意,只要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授权人员、或实际履行岗位职责的项目负责人、财务、成本岗人员在结算文件上签字,即便没有加盖企业公章,也会被司法实践认定为有效结算文件,企业不能随意以内部流程未走完为由否认效力。

2、兴平企业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履行付款义务,恶意拖欠工程款、监理费、服务费等合同款项的,除了需要支付本金外,还会被权利人主张资金占用利息,额外增加经营成本,情节严重的还会影响企业征信。

3、很多兴平市企业在搜索「兴平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兴平老板会搜「兴平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兴平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