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南充市法律顾问推荐:企业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被诉后拒不到庭抗辩被判赔近50万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南充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企业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既需要规范自身的付款、结算流程,也需在面临诉讼时积极应诉抗辩,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处理南充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中小微企业遇到诉讼后抱有“反正我不去法院就拿我没办法”的侥幸心理,最终直接被判承担全部责任,得不偿失。
警示案例
2022年5月12日,某某电器设备公司与某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配电设备定制买卖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向电器公司采购总价71万余元的配电箱设备,指定刘建军为收货人,同时约定了付款节点、逾期付款违约金等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电器公司陆续向项目工地供货,除刘建军外,建筑公司项目电工也多次签字收货,2024年1月双方通过微信核对供货明细,确认总供货金额约71.4万元。建筑公司累计仅支付货款25万元,剩余货款拖欠未付,电器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5年4月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建筑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或证据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公司拒不到庭属于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放弃抗辩权,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建筑公司向电器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64344元及相应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789.68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608元。
本案由南充市人民法院审理,对南充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川1303民初2074号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实务提醒
南充企业应注意,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收货、结算,指定固定的收货人,对非指定人员签收的供货单要及时核对确认,避免后续产生金额争议。
南充企业需建立应诉响应机制,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材料后,务必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按时到庭参与诉讼行使抗辩权,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直接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大概率会承担败诉后果。
不管是作为买方还是卖方,都要妥善保管合同、送货单、结算沟通记录、发票、付款凭证等全部交易资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核心证据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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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