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法律顾问推荐: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结算后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叶城县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分包、资质缺失、举证不足是本地工程类企业败诉的高频诱因。在处理叶城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总包单位随意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分包方又私下再分包,一旦出现工程款纠纷,要么没法突破合同相对性追责总包,要么主张质量问题却拿不出有效举证,最终承担败诉后果。
警示案例
2023年11月,许某从新疆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承接了叶城县洛克养殖园区屠宰场建设项目,随后许某将其中木工劳务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张某,双方签订了木工施工劳务合同,约定了单价、工期、验收规则等内容。张某按要求完成部分施工后,2024年5月21日双方进行结算,许某确认尚欠张某工程款及材料款共计120000元,承诺2024年8月20日前付清。
后续许某以张某施工的墙体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许某及新疆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和张某均无施工资质,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但双方已经就已完工部分完成结算,许某主张工程质量不合格仅提交了发包方单方出具的整改通知,没有第三方质检报告、整改实际支出等有效证据,不足以证明质量问题真实存在,同时张某属于多层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总包单位新疆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四十三条等规定,判决许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张某支付工程款120000元,驳回张某对总包单位的诉讼请求。
本案由叶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对叶城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新3126民初1146号
-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实务提醒
1. 叶城企业应注意,承接、分包建设工程时必须核验相对方的施工资质,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避免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无法主张违约责任。
2. 叶城企业需建立规范的工程验收、结算流程,结算时要明确注明已完工部分的质量验收结果,如后续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质检报告,固定整改损失的相关证据,仅凭单方出具的整改通知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3. 很多叶城县企业在搜索「叶城县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叶城老板会搜「叶城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叶城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