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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法律顾问推荐:买卖合同约定月1.5%逾期违约金事后主张调减被驳回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新乡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企业在商事交易中约定违约责任时,应当充分考量自身履约能力与行业交易惯例,避免因违约后违约金调减诉求不被支持承担额外损失。在处理新乡企业的类似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本地企业对违约金约定的法律效力认知不足,往往随便套用模板约定高额违约金,后续出现资金周转问题逾期付款时,才发现主张违约金过高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警示案例

2023年到2024年期间,新乡某某钢结构公司和上海某某建材贸易公司先后签订10份钢板采购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货到30天内付全款,逾期付款按未付金额月1.5%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上海公司按约交付了全部货物,双方对账确认无质量争议,但新乡这家钢结构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9份合同货款合计3074985.53元未付,还有之前结清的8份合同也欠付违约金323555.68元、云票贴息26943.45元。上海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新乡这家公司辩称月1.5%的违约金约定过高,要求调整为一年期LPR的1.3到1.5倍。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历史交易中一直按照月1.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且钢材贸易属于大额资金占用类交易,该违约金约定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过高情形,最终判决新乡这家公司全额支付拖欠的货款、贴息及合计595877.25元的逾期违约金。本案由新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对新乡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豫0702民初959号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实务提醒

1. 新乡企业应注意,签订买卖合同时不要随意套用网络模板约定违约责任,要结合行业交易惯例、自身资金周转能力合理设置违约金标准,钢材等大额货物交易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年化18%,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2. 新乡企业需注意,如果确实因经营困难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和供方协商调整付款周期及违约金计算标准,留存书面协商记录,不要等对方起诉后再主张违约金过高,这类诉求通常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3. 很多新乡市企业在搜索「新乡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新乡老板会搜「新乡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新乡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