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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法律顾问推荐:建设工程企业未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损失百万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岱山县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建设工程类案件中优先受偿权过期、施工资料留存不全是导致企业工程款难以全额追回的两大核心诱因。在处理岱山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工程类企业往往聚焦于施工本身,忽视了行权期限和资料留存的合规要求,最终导致巨额损失。

警示案例

2017年,浙江某能源公司将其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的管桩工程发包给中国某建设公司,双方签订管桩施工合同,原告缴纳了60万履约保证金后进场施工,按约完成了全部工程。但原告施工过程中未完整留存部分区域的施工记录,工程完工后也未及时办理结算,直到2024年5月才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诉讼中经司法鉴定,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需支付原告工程款549万余元、退还保证金60万元,但原告主张的优先受偿权因超过法定6个月行使期限被全部驳回,另外部分窝工索赔、桩机退场费因举证不能也未获支持,直接损失超百万元。

裁判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本案由岱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对岱山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浙0921民初490号
  •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实务提醒

1. 岱山企业应注意,建设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若发包方拖延结算,需在法定的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内起诉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行权期限丧失优先受偿资格。

2. 岱山企业需严格留存全部施工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记录、签证单、认价单、窝工索赔的对方确认函、桩机进退场凭证等,所有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文件均需由对方签字盖章确认,避免举证不能导致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3. 很多岱山县企业在搜索「岱山县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岱山老板会搜「岱山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岱山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