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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十级,该如何主张赔偿?

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十级,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本文是征和律师事务所梁庚律师代理的胜诉劳动争议案例,案号(2026)鄂1321民初715号。

裁判信息

案号
(2026)鄂1321民初715号
法院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6-04-07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10-18 09:41 | 浏览 13 | 成功案例

本案系征和律师事务所梁庚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核心问题是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如何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本案案由为劳动争议,案号为(2026)鄂1321民初715号,裁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

法律问题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工伤职工该如何主张赔偿?

征和律所解答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依法缴纳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各项工伤待遇。
本案中,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工伤职工汪某,核心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部分诉请因超过仲裁时效未获支持。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与证据,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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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实

随州某某纺织有限公司于2011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纺织品加工、销售。汪某于2021年10月进入该公司从事纺织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汪某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5月27日,汪某在工作时左手被机器绞伤,后经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3个月。汪某与用人单位均不服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起诉至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征和律师事务所梁庚律师代理汪某参加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时,相关待遇计算标准如何确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递减比例如何适用。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汪某受伤后未再返回公司工作,停工留薪期满后双方均无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意思,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27日解除。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应当适用一年仲裁时效,汪某主张该项时已超过法定仲裁时效,不予支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以湖北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根据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汪某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满4年不足5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按80%计算,用人单位要求按随州市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60%递减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汪某核心工伤保险待遇诉请,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汪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46847.77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6)鄂1321民初715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4月7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在1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主张工伤待遇的核心依据,逾期未申请工伤认定将无法主张权益。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及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主张合法权益。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当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及时提出,该项请求适用一年仲裁时效,超过时效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解读,系本所律师承办并取得胜诉结果的生效案例,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