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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武汉劳动合同纠纷胜诉案:特殊工时制下加班费举证责任认定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5 19:54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案例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武汉劳动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案例。上诉人张某因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将被上诉人某物业公司武汉分公司诉至法院。征和律师事务所陈光千律师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本案二审。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保安岗位特殊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征和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劳动法务经验,协助企业有效应对了高额索赔诉求,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陈光千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制定了精准的代理策略。首先,律师重点核查了工时制度审批文件,确认被上诉人经人力资源局批准,在涉案期间对保安岗位实施了“不定时工作制”及部分期间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不定时工作制不适用常规加班费规定,这是抗辩的核心基石。

其次,针对上诉人主张的加班事实,律师紧扣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在综合计算工时期间,律师指出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欠付加班费的事实。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由上诉人承担。律师在庭审中详细质证了工资明细表,证明公司已通过工资结构支付了相应待遇。

最后,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律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两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主张超出两年部分的举证责任在于劳动者。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和证据组织,陈光千律师成功驳回了上诉人大部分不合理诉求,体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劳动争议中的专业水准。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物业公司武汉分公司仅需支付张某近两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2,249.04 元,驳回了张某关于经济补偿金及数万元加班费的请求。本案作为武汉劳动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代表性案例,成功帮助企业规避了约 7.5 万元的潜在损失。

该判决明确了特殊工时制下加班费认定的裁判规则,对同类物业安保行业用工具有 significant 参考意义。征和律师事务所通过此案彰显了连接武汉核心司法资源与地方企业服务的桥梁作用,体现了律所“专业、精准”的服务宗旨,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合规管理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裁判要点提示

  1.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劳动者主张休息日加班费无法律依据。
  2.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欠付事实。
  3. 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中,超出两年部分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迫使离职的主张,需有确凿证据支持。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19) 鄂 01 民终 7352 号;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2019 年 8 月 26 日;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民事诉讼法》。

免责声明

本案例及判决书摘要已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如需查看判决书官方原文,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号查询。本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