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成功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武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胜诉案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认定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武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胜诉案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认定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5 19:55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案例概况

本案系魏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及办证,魏某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熊红林律师团队提起诉讼。核心争议在于开发商能否以相邻违章建筑及市政施工为由免除违约责任。征和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助力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实现武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目标。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重点突破开发商的免责抗辩。首先,律师指出合同明确约定了交付条件,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时间远晚于约定日期,构成法定逾期。其次,针对开发商主张的“相邻违章建筑占用用地”及“地铁施工影响通电”等不可抗力理由,律师援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强调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仍应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庭审中,律师坚持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反驳开发商单方面降低违约金的主张,虽法院酌情调整了计算标准,但成功确立了开发商的违约事实及赔偿责任,确保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某开发公司需向魏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19967.91 元及逾期办证违约金 6201.21 元。本案胜诉明确了开发商不能以第三方原因为由逃避合同义务,对同类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征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精准法律服务,展现了连接武汉核心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彰显了专业实力。

裁判要点提示

  1. 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当事人仍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房屋交付需符合法定条件,仅实际收房不免除逾期责任。
  3.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时,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19) 鄂 01 民终 11659 号;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2019.12.13;结果:维持原判,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法律:合同法、民事诉讼法。

免责声明

本案例及判决书摘要已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如需查看判决书官方原文,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号查询。本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