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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务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征和律师:结算凭证效力优于原协议约定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7 10:46 | 浏览 3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0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发布。作为武汉劳务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典型代表,本案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在处理复杂合同争议时的专业精准能力,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实务参考。

案例概况

本案系原告苏某与被告武汉某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原告依据 2017 年协议主张被告尚欠劳务费 20 万元及利息。被告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李剑澜律师代理应诉。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双方后续结算凭证是否变更了原协议约定的薪酬标准。征和律师事务所凭借在建筑劳务领域的丰富经验,迅速锁定关键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李剑澜律师深知本案胜负关键在于“协议约定”与“实际结算”的效力认定。首先,律师团队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梳理,发现原告虽持有原协议,但被告提交了 2019 年 11 月 25 日由原告亲笔签字的领条,明确载明"2017 年、2018 年工资已全部结清”,且总额确认为 80 万元。其次,律师精准提出代理策略,主张双方后续结算行为已构成对原协议的变更,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后续书面结算凭证效力优于原协议。再次,针对原告主张的“利润达标奖金”,律师指出原告仅提供单方计算数据,无法证明实际利润水平,且经法院释明后原告逾期未申请审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律师紧扣证据链闭环,有力反驳了原告关于资金占用利息及剩余劳务费的诉求,最终说服法庭采纳被告观点。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武汉某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无需支付额外费用。这一武汉劳务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结果,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更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后续结算变更原协议”的裁判规则。案件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连接武汉核心司法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体现了律所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积淀与办案实力,为建筑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防控思路。

裁判要点提示

  1. 双方后续签订的结算凭证若明确变更了原协议内容,应以后续凭证为准。
  2. 主张奖金或利润分成的当事人,需承担证明利润达标的具体举证责任。
  3. 经法院释明后逾期未申请审计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 签字确认的领款明细是证明劳务费已结清的关键直接证据。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20) 鄂 0111 民初 5021 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0 年 09 月 23 日;核心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等。

本案例及判决书摘要已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如需查看判决书官方原文,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号查询。本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