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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劳务合同纠纷劳务费追讨征和梁庚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9-04 08:00 | 浏览 5 | 成功案例

本案是2026年征和梁庚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劳务关系中,不少劳动者会遇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完工后被拖欠劳务费的情况,遇到这类纠纷该怎么维权?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劳务报酬追讨纠纷,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劳动者一方,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欠付劳务费,实现本案胜诉。

一、案件基本概况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梁某;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梁庚
2023年至2024年,虞某承接两处装修施工项目,雇佣梁某提供中央空调安装劳务,双方仅作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约定完工后结算劳务费。两处工地完工后,双方于2025年两次结算,确认虞某共欠梁某劳务费12300元。结算完成后虞某一直未支付欠款,梁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核心诉求为请求法院判令虞某支付欠付的12300元劳务费。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部分工地未整体完工,雇主能否以此拒付劳动者已经完成部分的劳务费。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所代理律师首先对现有证据进行梳理,发现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梁某持有完整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上述证据已经清晰体现了双方结算劳务费的过程,虞某对欠款12300元的金额并未提出异议,梁某已经完成了基础举证责任。针对虞某提出的“部分工地未完工,不应支付对应劳务费”的抗辩,代理律师结合举证规则提出核心抗辩观点: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虞某主张案涉部分工程未完工,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若举证不能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双方已经就梁某完成的劳务部分进行了结算,即便整体工地未完工,也不影响虞某按照结算金额向梁某支付劳务报酬。办案过程中,代理律师紧扣《民法典》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证明标准的规定,梳理出清晰的办案逻辑,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全部观点,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诉求。一审法院判令虞某支付梁某全部欠付劳务费12300元,虞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提交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已经充分证明欠款金额,虞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梁某负责完成的劳务部分未完工,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核心裁判结论为:驳回虞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本案胜诉的核心逻辑在于,即使没有书面劳务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结算事实,劳动者就可以合法主张劳务费;主张工程未完工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付款义务。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6)鄂13民终468号;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4月23日;核心判决:维持原判,支持委托人索要12300元劳务费的全部诉求;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结语

本案是征和胜诉案例中典型的劳务合同纠纷维权案件,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务纠纷、劳务费追讨案件的专业能力。很多劳动者遇到拖欠劳务费的情况,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往往不知道怎么维权,找专业律师代理梳理证据、找准法律依据,才能有效实现法律维权。征和律所代理各类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胜诉经验,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劳务维权问题,欢迎有同类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咨询委托,我们将为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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