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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身故超180天保险公司拒赔征和熊传荣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10-07 08:00 | 浏览 11 | 成功案例

本案是2025年征和熊传荣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

一、案件基本概况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陈某、郭某;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熊传荣律师。
2022年,武汉市某城管部门为环卫工人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郭某甲(陈某配偶、郭某父亲,从事环卫工作十余年)是被保险人之一。2023年3月,郭某甲在工作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持续住院治疗,221天后因伤情并发症医治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郭某甲的死亡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陈某、郭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需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内身故才赔付”为由拒绝赔付。委托人核心诉求是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身故保险金及住院津贴,维护自身合法继承权。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保险合同中180天身故限制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保险公司应否承担理赔责任。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征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链,固定了工伤认定、死亡因果关系鉴定、保险合同条款、住院记录等核心证据,确认郭某甲的死亡与案涉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基础事实。结合争议焦点,征和律所办案团队确定了核心代理策略:
第一,从格式条款效力切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主张该180天条款属于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存在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排除被保险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第二,结合本案事实抗辩:本案已经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死亡与意外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形,保险公司一刀切拒赔没有事实依据;若认可该条款效力,可能引发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后无法获得积极救治的道德风险,违背保险法的立法目的。
第三,针对住院津贴的抗辩,明确保险合同已经约定了住院津贴的赔付限额,保险公司主张身故后不赔付住院津贴没有合同依据。上述代理逻辑清晰,精准击中案件核心争议。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征和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案涉180天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判决保险公司向陈某、郭某支付身故保险金350000元、意外住院津贴28800元,合计3788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可一审裁判观点,确认郭某甲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案涉180天条款不合理免除保险人责任,排除被保险人合法权利,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不符合保险法立法目的,因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胜诉核心在于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准确把握保险法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则,结合鉴定结论精准抗辩,抓住了案件胜诉的关键法律逻辑,最终最大化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5)鄂01民终7594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年6月5日;核心判决: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支持委托人理赔诉求;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结尾结语

本案是征和律师事务所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典型征和胜诉案例,展现了征和律所在处理保险拒赔类案件中的专业实力。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征和律所代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也遇到类似保险纠纷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咨询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本文为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仅为仅供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同类案件实务思路参考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