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 >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通知续签要付二倍工资吗?征和律所结合北京(2025)京03民终18034号案例实务解读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通知续签要付二倍工资吗?征和律所结合北京(2025)京03民终18034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及时通知劳动者续签,是否需要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欠付的劳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京03民终18034号生效判决解答: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负有主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至劳动者拒绝续签前曾主动提出续签要求的,应当支付该期间的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本案中,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2022年10月8日到期后,直至2022年10月31日才正式通知劳动者续签,因此应当支付2022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此外,用人单位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劳动债务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欠付劳动者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真实案例

常某2020年10月入职原某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0月8日,到期后公司未及时通知常某续签,直至2022年10月31日才通知续签,常某因合同条款异议未签。2023年8月常某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案件审理过程中某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法院依法变更公司唯一股东王某为案件当事人。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常某各项劳动待遇共计12万余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王某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京03民终18034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6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主动启动续签流程,留存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的相关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其次,用人单位注销前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优先清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保等法定债务,股东未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需要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劳动者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留存加班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续签沟通记录等证据,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被迫离职的,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证据完备才能在维权时有效支撑自身主张。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