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登录客户账户操作被开除算违法解除吗?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1民终10670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者使用本人设备登录客户账户进行操作,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1民终10670号生效判决解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可作为合法用工管理的依据:一是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制定;三是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若规章制度明确将“使用非本人账户进行系统操作”列为严重违纪行为,且劳动者确实存在该行为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真实案例
2014年12月,缪某入职成都某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先后签订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职期间,缪某多次签署规章制度告知回执,明确知晓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业务体系职业操守准则》等规定,其中明确禁止“使用非本人账户进行系统操作”,违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公司核查发现缪某使用的个人手机多次登录多名合作客户的账户进行下单操作,遂以缪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于2024年10月22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缪某不服,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岗位津贴差额等多项诉请。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均认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已告知缪某,缪某确实存在违规登录他人账户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判决驳回缪某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请,仅支持了缪某2024年10月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的部分主张。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1民终10670号
-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3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对劳动者而言:入职时务必仔细阅读公司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知晓禁止性行为边界,避免因无意违规承担不利后果;涉及岗位晋升、薪资调整等事项,务必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审批文件,不要仅凭口头承诺主张权益;若对公司的处罚、解除决定有异议,及时留存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 对用人单位而言: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留存职代会签到记录、表决决议等材料;规章制度要通过员工签字确认、内部平台公示、组织学习签到等方式向劳动者告知,留存告知证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要留存客观、完整的证据链,避免因程序违法或证据不足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