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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养老金被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1民终1202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1民终12027号生效判决解答: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定终止情形,不受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后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调整,用人单位终止用工的,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黄某年满60周岁后已经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公司通知其离岗不属于劳动法律意义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黄某2020年入职重庆某有限责任公司任炊事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2024年12月18日黄某年满60周岁,因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仅60个月不足15年,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继续在公司工作。2024年12月20日公司通知黄某离厂,实际将其工资发放至2024年12月31日。黄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62054.67元。

法院观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法定终止,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影响该终止效力。黄某2024年12月18日年满60周岁后,与公司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要求其离岗不属于劳动法律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其主张赔偿金无法律依据。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黄某全部诉讼请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1民终12027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7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对劳动者而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无法领取养老金,可按照社保政策选择一次性补缴、延长缴费或者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建议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报酬、工作内容、伤亡责任划分等内容,避免发生纠纷时权利受损。如果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另行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2. 对用人单位而言: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建议签订专门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无需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建议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降低用工风险;终止用工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需按约定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3.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主张劳动关系存续的,仅在特定情形下(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且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该类认定标准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