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单位未通知返岗能否主张工资、经济补偿金?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5民终10320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满、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后,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返岗,劳动者是否有权主张该期间的工资?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5民终10320号生效判决解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法定管理职责,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若主张劳动者未返岗无需支付工资,需举证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返岗的义务,若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收到返岗通知后拒不到岗的,应当依法支付该期间的工资。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春节放假超出法定假日的部分抵扣年休假的,需明确告知劳动者该部分假期性质,否则不能抵扣,且未休年休假工资需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真实案例
明某某2013年11月入职上海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担任施工员,双方多次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6月明某某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停工留薪期12个月,2024年10月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后单位未通知明某某返岗,2024年11月明某某以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11月18日单位签收。后双方就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观点:1.单位无证据证明已通知明某某返岗,应支付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8日期间的病假工资;2.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3.单位2023年春节放假超出法定假日的6天抵扣年休假,剩余未休4天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裁判结果:二审驳回单位上诉,维持原判,单位需支付明某某工资5123.6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3479.18元、经济补偿金105666.26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5民终10320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6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对用人单位:1.劳动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当及时通过书面、钉钉/微信告知、EMS邮寄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通知劳动者返岗,若劳动者拒不返岗的,可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处理,避免产生额外工资支付义务;2.安排年休假或者以放假抵扣年休假的,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假期性质,留存告知证据,避免后续产生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支付责任;3.工资构成调整、薪酬制度调整需经民主程序且告知劳动者,不得单方随意调整工资标准。
对劳动者:1.停工留薪期满后若身体条件允许应当及时返岗,若无法返岗需履行正规请假手续,留存相关证据;2.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及时留存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依法主张权利;3.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应当明确解除事由,且需确保通知送达用人单位,留存送达证据。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