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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散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付2N赔偿吗?征和律所结合武汉(2025)鄂01民终21906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因部门解散与劳动者就调岗协商不成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吗?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01民终21906号生效判决分析:这种情况不属于违法解除,不需要支付2N赔偿金,仅需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部门解散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用人单位已就调岗与劳动者协商、且履行了征求工会意见的法定程序,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仅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黄某2021年5月入职上海某资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先后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资深校园关系专员。2024年12月黄某所在的校聘云业务部被解散,公司提出将其调岗至交付部CC岗位(面向社会招聘),黄某因岗位与职业规划不符拒绝调岗,双方就赔偿方案协商未果。2025年1月公司在向洪山区工会征求意见后,向黄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争议焦点

公司因部门解散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是否需要支付2N赔偿金。

法院观点

部门解散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履行调岗协商、征求工会意见的法定程序,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

裁判结果

驳回黄某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仅需向黄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3435.6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459.77元,无需支付2N赔偿金。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1民终21906号
  •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01月12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对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公司因部门解散提出调岗,首先要核实调岗是否具备合理性(岗位性质、薪资水平、工作地点是否有明显不利变更),若调岗不合理可以明确拒绝,同时留存所有协商沟通的证据;公司解除合同后可以先核实是否履行了通知工会、提前30天通知/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程序,若程序违法或者不存在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事实,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对用人单位而言:因业务调整撤销部门的,要留存业务调整的相关决议、公示文件作为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证据;给劳动者的调岗方案要尽量保证薪资水平不降低、岗位性质匹配,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调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否则即使解除理由合法,也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