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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可向基层法院起诉吗?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19778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仲裁委作出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的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能否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19778号生效判决分析:若案涉仲裁裁决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形,即每项裁决金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用人单位不服的无权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基层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张某2020年7月入职西安某甲有限公司担任电销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张某与同事因工作产生纠纷后,被公司移出工作群、关闭工作系统权限,张某无法正常提供劳动,遂提起劳动仲裁。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某公司支付张某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6日工资6926.86元、经济补偿23947.65元。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向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某公司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案涉劳动仲裁裁决是否属于终局裁决,某公司能否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观点

西安中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仲裁裁决两项金额均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范畴,某公司不服该裁决仅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无权向基层法院起诉。

裁判结果

裁定撤销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2025)陕0191民初8325号民事判决,驳回西安某甲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19778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01-04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首先要核查裁决是否属于终局裁决,两类裁决的救济路径完全不同:非终局裁决可向基层法院起诉,终局裁决仅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错误选择救济路径会浪费时间成本甚至错失维权期限。
  2. 终局裁决的金额认定标准为“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而非数项金额总和,用人单位核算时需注意区分。
  3. 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伪造等法定可撤销情形的,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切勿错过法定期限。
  4.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不受上述限制,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