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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放弃年休假声明+未经审批加班能要到工资吗?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2061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1. 员工签署的《个人年休假放弃声明》是否有效?能否以此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2. 劳动者主张未经单位审批的加班工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20613号生效判决解答: 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签署的放弃未休年休假待遇的书面声明,若无法举证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声明合法有效,劳动者再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自行设定的超出法定标准的福利年休假,未休的无需支付工资补偿。 第二,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需举证证明加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且符合用人单位公示的加班审批制度,仅提供考勤记录复制件、无法证明加班经过单位审批或系单位要求的,加班工资主张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1.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真实案例

冯某2021年2月入职深圳平安某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担任催收员,在职期间先后签署2021、2022、2023年度《个人年休假放弃声明》,明确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对应年度未休年休假待遇,且冯某实际已休年休假天数均超过法定标准。后冯某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3237.9元、2021年至2024年加班工资28875元,冯某提交的加班证据均为复制件,且其主张的加班未经过公司审批,也无法证明系公司安排。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签署的放弃年休假声明合法有效,其主张的加班工资证据不足,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冯某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20613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01-12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劳动者签署涉及自身法定权益的书面文件前应仔细阅读内容,若存在被胁迫签署的情形,应及时留存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无据;不要随意签署放弃年休假、加班费等权益的声明,确需签署的可注明保留主张对应待遇的权利。 2. 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示的加班审批流程提交申请,留存单位安排加班的通知、审批记录、加班工作成果等证据,避免自行加班后主张加班费不被支持。 3. 用人单位应完善年休假安排、加班审批制度,将制度公示并留存员工已知晓的证据,安排年休假应留存通知记录,发放工资时明确列明加班费项目,避免产生劳动争议后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