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天津股权转让纠纷胜诉 对赌协议回购获支持
案例概况
本案系王某与陈某、某环保科技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因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对赌,引发回购争议。征和律师事务所代开、熊红林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面对被告缺席审理及担保效力争议,律师团队依托丰富办案经验,精准梳理证据链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旨在通过本案解读天津股权转让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关键要素。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证据梳理。首先,锁定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确认基础法律关系及付款事实。其次,针对公司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的瑕疵,律师重点挖掘后续《承诺函》的证据价值。该函件由控股股东陈某签字确认,视为对公司担保意愿的追认,有效补正了担保效力。此外,律师准确识别《承诺函》对原协议利息及违约金标准的变更,主张按新约定计算收益,避免了因原约定过高可能被调减的风险。庭审中,律师就合同效力、担保责任范围及违约责任计算进行了充分论证,即便被告缺席,仍确保法院全面采信我方观点,体现了征和律师在处理复杂商事纠纷中的专业策略。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陈某返还出资款 60 万元及年化 10% 收益,并支付逾期违约金,某环保科技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胜诉不仅实现了委托人资金回笼,更确立了后续承诺函可补正公司担保效力的裁判规则。征和律师事务所在此类天津股权转让纠纷中展现的专业实力,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参考,彰显了律所连接武汉核心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再次印证了征和律师 胜诉案例的专业含金量。
裁判要点提示
- 对赌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 公司担保虽未经决议,但控股股东后续确认可视为真实意思表示。
- 后续承诺函变更原协议约定的,应按新约定履行利息及违约金。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19) 津 0102 民初 3050 号;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日期:2019 年 12 月 16 日;结果:胜诉,返还 60 万元及收益;法律: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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