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征和律师:被告缺席仍可依法追偿
本案是 2020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发布。
案例概况
原告武汉某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某某中医肾病医院有限公司因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拖欠合同款共计 106,500 元,经多次催讨未果。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陈海波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面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律师通过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本案体现了征和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是武汉买卖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典型案例。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陈海波律师首先对两份合同及设备验收报告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合同中出现的金额笔误(13.5 万与 14 万),律师依据合同整体条款及交易习惯,主张以 14 万元为准,并获得法院采信。其次,鉴于被告未到庭应诉,律师重点强化了证据链的完整性,提交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付款凭证及催款函,证明原告已 fully 履行交货安装义务且质保期已满。
庭审中,律师明确指出被告负有举证责任却放弃抗辩,请求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律师特别强调了验收合格交付后付款条件的成就性,以及律师函催款的时效中断作用。这一策略有效突破了被告消极应对的困境,确保了债权的实现。征和律师团队凭借精准的证据组织能力,将看似复杂的合同争议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事实,展现了“专业、精准”的服务宗旨。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 106,500 元。该案胜诉不仅挽回了企业的经济损失,更明确了买卖合同中验收合格即应付款的法律原则。武汉买卖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 的案例实践,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连接武汉核心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为同类企业维权提供了宝贵参考。本案结果体现了法律对诚信履约的保护,也警示市场主体应重视合同义务履行。
裁判要点提示
- 合同金额笔误不影响整体效力,以合计金额及交易习惯为准。
- 被告缺席不影响审理,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欠款。
- 律师函催款可有效主张权利,维护诉讼时效利益。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20) 鄂 0112 民初 1562 号;法院: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日期:2020.09.26;结果:被告支付 106,500 元;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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