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本案是 2023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
案情简介
深圳某楼宇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武汉某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被告未按约支付剩余工程款,且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要求被告背后的五家股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一是被告以质保期未满及发票未足额开具为由抗辩付款条件未成就;二是被告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拒付后,原告能否主张合同债权;三是被告背后的多层股东公司是否应对被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证据梳理工作。首先,律师团队固定了施工合同、结算确认单及汇票拒付证明,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发票抗辩,律师指出开具发票属附随义务,不能对抗主债务履行,原告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最后,针对股东连带责任,律师依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主张被告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应承担连带责任。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庭审中逻辑清晰、举证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法律诉讼服务能力。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已完成施工义务,被告应当支付工程款。被告以欠发票为由拒付的理由不能成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付,视为未实际支付工程款,原告有权主张合同债权。鉴于被告股东均为一人公司且未证明财产独立,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842720.6 元及逾期利息,五家股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精准把握了票据权利与合同债权的竞合关系,以及一人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适用。对于企业而言,遇到类似工程款拖欠,应及时保全证据,并善用法律工具追究关联方责任。征和律师事务所作为靠谱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此类疑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维权支持。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 (2023) 鄂 0117 民初 430 号
-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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