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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征和律师:举证责任分配定乾坤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7 16:31 | 浏览 4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3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发布。

案例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某某建材公司向被告史某及某某能源公司供应混凝土材料,后因 12 万元货款支付主体产生争议。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王涂人律师代理原告方。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三方账户支付的款项是否视为被告代付。征和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商事纠纷处理经验,精准锁定证据链条,助力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体现了赣州买卖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专业实力。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王涂人律师迅速梳理三方合同关系及资金流向。首先,律师锁定关键证据,指出付款方某某能源公司在庭审中明确否认 12 万元系代史某支付,且史某无法提供书面代付协议。其次,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律师在庭审中强调,史某主张款项已结清,但缺乏最终结算凭证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针对史某提出的“公对公入账”抗辩,律师指出原告分别向两被告供货,账目应独立核算,资金混同不能当然抵销债务。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与对账单,证明原告供货总量核减已付款项后,尚余 12 万余元未支付。庭审中,律师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有力反驳了上诉人关于“费用代扣代付”的模糊主张。这一系列精准操作,充分展现了赣州买卖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办案逻辑,最终促使法院采信我方观点。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史某需支付货款 12 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此案明确了多方交易中款项性质的认定标准,即第三方付款未明确代付性质的,不当然抵销债务人欠款。案件胜诉不仅保障了建材企业的现金流,也对同类复杂合同纠纷具有参考意义。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复杂合同纠纷中的专业积淀与办案实力,体现律所连接武汉核心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

裁判要点提示

  1. 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证据不足需承担不利后果。
  2. 第三方付款未明确代付性质的,不当然抵销债务人的欠款义务。
  3.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判定付款主体及债务承担的基础法律依据。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23) 赣 07 民终 4260 号。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2023.10.07。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

本案例及判决书摘要已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如需查看判决书官方原文,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号查询。本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