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成功案例 >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24 | 浏览 3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4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

案情简介

本案中,委托人徐某从事建材行业,与买方洪某之间发生碎石买卖业务。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及发货。后因货款结算产生争议,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洪某支付欠付货款。一审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徐某全部诉讼请求。徐某不服,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二审上诉,寻求法律维权。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徐某与洪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洪某是否认可欠付货款的事实?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未局限于现有书面材料,而是深入挖掘电子证据价值。律师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办案思路:

  1. 证据梳理逻辑:全面调取并整理“洪某 51 发货群”的微信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2. 身份关联锁定:通过聊天记录中的昵称、对话内容及转账记录,证明微信使用者“夜空中最亮的星”即为洪某本人。
  3. 庭审抗辩要点:重点突出洪某在群聊中关于“钱我负责搞到位”、“转给赵某让他再转”等明确认可债务的言论。律师指出,虽无书面合同,但微信订货、催款及承诺付款的记录已形成高度可能性的事实证明。
  4. 法律适用精准度: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电子数据的规定,主张微信记录可作为认定合同成立及履行的依据,推翻一审关于证据不足的认定。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完整体现了双方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履行供货义务及催款过程。洪某在聊天中明确回复“钱我负责搞到位”,足以认定其对欠付货款 52113.82 元的事实予以认可。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洪某向徐某支付货款 52113.82 元。这是一起典型的胜诉案例,展现了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启示广大经营者,在日常交易中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应注意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电子数据在法律诉讼服务中具有关键作用,但需保证完整性与真实性。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寻求靠谱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帮助,通过专业律师代理维护合法权益。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 鄂 11 民终 3154 号
  • 法院: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为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仅为仅供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同类案件实务思路参考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