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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员工职务行为免责案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29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4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抵御不当诉讼,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案情简介

上诉人武汉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汤某、武汉某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物流公司主张汤某及农产品公司拖欠物流服务费共计 10 万余元。征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汤某委托,指派专业律师代理本案二审诉讼。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阅卷后发现,汤某系农产品公司员工,涉案业务往来均发生在其任职期间,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个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汤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个人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二、物流公司主张的物流费用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发生及结算。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指出,物流公司提供的对账单多为单方制作,缺乏完整证据链支撑,且汤某作为员工无权个人承担公司债务。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团队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制定严谨的应诉策略。首先,律师调取了汤某的入职及离职证明,明确涉案时间段内汤某系农产品公司物流主管,其沟通对接行为符合职务特征。其次,针对物流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自制表格,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庭审中精准质证,指出其证据缺乏原件核对,无法证明货物实际运输完成。最后,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职务行为的规定,强调法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法人承担。在整个法律诉讼服务过程中,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展现了极高的专业法律维权水准。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汤某作为农产品公司员工,与物流公司发生的业务沟通系履行职务行为,对农产品公司发生效力。物流公司提交的汇总表及对账单系单方制作,不足以证明费用实际发生,且微信记录无法证实双方就欠款达成一致。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以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胜诉案例告终,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是合同纠纷胜诉的典型代表。在商业往来中,员工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常被混淆。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面对此类纠纷,应及时寻求靠谱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帮助。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梳理,能有效阻断不当追责。本案也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核心价值。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如果您面临类似法律风险,欢迎联系征和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法律支持。

本文为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仅为仅供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同类案件实务思路参考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