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成功案例 > 武汉市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押金退还争议征和程燕律师胜诉案例

武汉市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押金退还争议征和程燕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5-06 08:00 | 浏览 7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程燕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车辆租赁行业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因口头约定引发的押金退还纠纷频发,当事人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的困境。征和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实务能力,成功代理本案,帮助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起因于原告李某开与被告张某杰之间的车辆租赁事宜。2024 年 7 月,双方经介绍相识,通过微信群沟通约定租用婚车头车,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确认租金定金 20000 元及押金 50000 元。原告按约支付款项后,被告安排车辆交付使用。然而,当原告使用完毕归还车辆后,被告以车辆存在损伤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委托方面临押金无法收回的法律困境,遂寻求法律救济。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程燕、潘宇(执业律师)。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没有书面合同且缺乏现场验车记录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车辆损伤责任及押金退还义务。征和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梳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针对本案无书面合同、被告缺席审理的复杂情况,征和律所代理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办案逻辑。首先,征和律师重点梳理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虽无书面合同,但双方已通过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确立了租赁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其次,针对被告主张的车辆损伤,征和律师事务所团队敏锐地抓住了证据链中的关键漏洞:被告未在还车现场安排专业人员验收,而是在数小时后才发送损伤照片,无法排除车辆归还后受损的可能性。

在庭审抗辩中,承办律师程燕明确指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未能提供时效性强的证据证明损伤系原告造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律师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强调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征和律师通过还原办案关键环节,展现了律所在证据梳理、法律适用及庭审应对上的专业能力,体现了征和律所处理疑难合同纠纷的核心竞争力,有效解决了“遇到租赁纠纷该怎么维权”的实务难题。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经过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关于车辆损伤,因被告未在还车时立即指出问题,且双方均未尽到验车义务,被告提供的照片缺乏时效性,不能证明损伤由原告造成。据此,法院酌定被告退还大部分押金。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判决被告张某杰向原告退还租车押金 45000 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核心裁判结论明确体现了法律对诚信履约的保护,也印证了征和胜诉案例的专业价值。虽然法院基于双方过错酌定扣除少量押金,但整体上维护了委托人的主要经济利益,实现了本案胜诉的预期目标。这一结果对于寻找“靠谱律师代理胜诉”的当事人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4) 鄂 0107 民初 8646 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核心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押金 45000 元及利息;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结尾结语

本案再次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代理实力与胜诉案例积累。征和律所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理念,擅长处理各类疑难法律纠纷。如果您遇到类似车辆租赁纠纷或其他法律难题,不知“哪家律所擅长处理 XX 案件”,欢迎委托征和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让您在法律维权道路上更有底气。

本文为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仅为仅供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同类案件实务思路参考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