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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维权征和叶晓娜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9-13 08:00 | 浏览 4 | 成功案例

本案是2025年征和叶晓娜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日常商事交易中,小额货物买卖常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出现货款拖欠的情况,遇到这类纠纷该怎么维权?很多当事人会因金额小、证据不足不知如何处理,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口头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经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成功胜诉的案例,可为同类案件维权提供参考。

一、案件基本概况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王某;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叶晓娜律师
2024年10月至12月,被告石某从原告王某处采购装饰材料用于装修项目,双方口头约定石某于2025年5月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石某催要剩余货款,石某仅支付4000元后就一直拖延拒付,剩余5734元欠款始终未结清。王某多次讨要无果,面临货款无法收回的法律困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委托征和律所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诉求为判令石某立即偿还剩余欠款573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王某与石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石某是否应当支付剩余拖欠货款。(全文约300字)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师叶晓娜首先梳理了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发现本案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核心证据为线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承办律师首先针对上述电子证据进行了合规整理,固定了双方对账、石某确认欠款金额以及已付金额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以及石某尚欠5734元货款未付的核心事实。
针对本案法律适用,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提出即使是口头形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只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卖方已经交付货物,买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因被告石某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承办律师提前做好了缺席审理的应对准备,将证据逻辑清晰呈现给法院,便于法院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很多当事人遇到小额货款拖欠会疑问找律师代理能胜诉吗、哪家律所擅长处理这类案件,征和律所代理这类案件始终秉持从证据出发、帮当事人最大化争取合法权益的原则,专业处理各类大小合同纠纷。(全文约410字)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开庭审理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采纳了征和律师提出的全部代理意见。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王某已经按约定向石某提供了装饰材料,石某应当及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双方的买卖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石某未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核心诉求。判决被告石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货款5734元,案件受理费由石某负担。本案胜诉核心在于证据梳理到位,法律关系认定清晰,本案胜诉得益于承办律师对电子证据的准确固定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适用,帮助当事人快速实现了维权诉求。(全文约290字)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5)鄂9006民初5307号;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年12月15日;核心判决:石某支付王某货款5734元;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

结语

征和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积累了大量征和胜诉案例,针对各类货款拖欠、买卖合同纠纷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也遇到类似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的纠纷,不知道该如何法律维权,不妨咨询专业律师代理,征和律所将依托专业法律能力,帮您维护合法权益。(全文约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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