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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用人单位诉请撤销工伤认定征和董文东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9-28 08:00 | 浏览 15 | 成功案例

本案是2026年征和董文东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李某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务工受伤,经法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并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提起行政诉讼,李某作为第三人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最终胜诉。

一、案件基本概况

2024年6月,李某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高速公路项目工地搬运钢板时,不慎被钢板砸伤右足,后就劳动关系确认提起劳动仲裁,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李某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李某作为案件第三人,需要专业律师代理应诉维护自身工伤权益。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李某;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董文东(执业律师)。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是否能够推翻工伤认定结论。李某作为工伤职工,面临用人单位通过诉讼推翻工伤认定、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困境,亟需专业法律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材料,明确本案核心基础是已有生效民事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因此围绕用人单位的三项起诉理由制定了清晰的抗辩策略。
针对用人单位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基础不成立”,承办律师直接提交生效民事判决书,主张生效裁判具备司法既判力,用人单位该项主张与生效裁判内容相悖,不应得到支持。针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事实不清,事故非工作原因导致”,承办律师明确指出,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便事故存在第三方过失或者伤者自身轻微疏忽,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工伤认定情形,就不影响工伤认定,且本案中李某受伤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的三工要素,工伤认定的核心事实清楚。针对用人单位诉称“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剥夺陈述申辩权”,承办律师核对人社局的程序流程,整理举证告知书送达记录、沟通记录等材料,证明人社局已经依法保障用人单位的举证、陈述权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庭审中,承办律师准确引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清晰阐述抗辩观点,强化了法庭对工伤认定合法性的认可,充分维护了委托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全部抗辩观点,作出核心裁判结论: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核心诉求。
法院认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的法定职权,工伤认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已经充分保障用人单位的陈述、举证权利;李某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生效裁判确认,李某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情形,工伤认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判决驳回原告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胜诉的核心要点在于:承办律师精准依托生效裁判确认的基础事实,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则,针对用人单位的主张逐一精准抗辩,最终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工伤保险权益。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5)鄂0112行初211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5月21日;核心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论;适用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结语

本案作为征和胜诉案例,充分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劳动工伤维权领域的专业代理能力。征和律师处理各类工伤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精准梳理案件争议,制定合理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律维权目标。如果您也遇到工伤维权纠纷,不知道该怎么维权,欢迎咨询征和律所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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