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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武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胜诉 突破非医保用药扣减争议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5 19:41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案例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武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案例。原告曾某与被告郭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质疑原告退休后误工费。征和律师事务所彭婷、李剑澜律师接受委托,凭借丰富的侵权纠纷代理经验,精准梳理证据,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全面梳理证据链,固定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及医疗费发票,确保基础事实无误。针对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的“扣除非医保用药”抗辩,律师指出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有异议应承担举证责任,且保险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故不应扣减。

其次,针对原告曾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律师重点收集了其从事副食批发零售的营业执照及收入证明,有力证明了原告虽退休但仍有实际劳动收入,因事故误工确实产生了损失,法院应按实际行业标准支持误工费。最后,在司法鉴定环节,律师配合法院完成重新鉴定程序,确保误工期、护理期等关键数据得到权威确认,为庭审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共赔偿人民币 25,790 元,其中赔偿原告曾某 24,703.5 元。本案武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结果,不仅全额支持了医疗费(未扣除非医保用药),还认可了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请求。该案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连接武汉核心司法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体现了律所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专业积淀与办案实力,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裁判要点提示

  1. 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需举证证明用药不合理,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 退休人员若能证明仍有实际劳动收入,因事故误工可主张误工费。
  3. 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18) 鄂 0104 民初 2724 号;法院: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18 年 8 月 21 日;判决结果:保险公司赔偿 25,790 元;适用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侵权责任法》。

免责声明

本案例及判决书摘要已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如需查看判决书官方原文,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号查询。本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