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业主维权获支持
本案是 2023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涉及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认定及违约金标准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最终法院支持了业主的诉讼请求,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房地产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代理实力。
案情简介
被上诉人葛某、周某与上诉人咸宁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总额 52 万余元,交房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然而,置业公司直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才交付房屋,构成逾期交房。此外,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差额。葛某、周某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面积差额退款。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免责事由。置业公司主张按原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日万分之零点一(0.01‰)计算,并提出军运会及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应减免违约责任。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则主张,置业公司曾向业主发出回复函,承诺按日万分之一(0.1‰)赔付,应视为合同变更。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进行了详尽的证据梳理。律师敏锐捕捉到置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回复函,该函件明确承诺按购房款日万分之一赔付。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主张该回复函虽为单方作出,但业主予以认可,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合同违约金标准。针对置业公司提出的军运会免责抗辩,律师指出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军运会与停工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应采信。这一专业法律维权思路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置业公司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其发布的回复函未加重业主义务且业主认可,视为对原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标准的变更。关于疫情减免 90 天违约金双方无异议,但军运会免责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置业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17663 元及面积差额退款 1420 元。这是一起典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表明,开发商在履约过程中发出的书面承诺函件可能构成合同变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面对逾期交房等纠纷时,应注意收集开发商发布的公告、回复函等证据。专业律师代理能够有效识别关键证据,通过法律诉讼服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选择靠谱律师事务所,能显著提升维权成功率。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 (2023) 鄂 12 民终 1557 号
- 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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