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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保险拒赔纠纷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31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4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与证据梳理,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保险纠纷领域的专业胜诉实力。

案情简介

被保险人邓某宇系随州某某学校学生,学校为其向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学生平安险》,含意外身故责任。2023 年 10 月,邓某宇不幸坠楼身亡。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系自杀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邓某宇父母邓某旺、马某翠作为被上诉人,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舒亚男律师提起法律诉讼服务,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90000 元。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能否证明被保险人系自杀。保险公司主张派出所询问记录显示被保险人曾有自杀言论,应适用免责条款;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则主张保险公司未尽到举证责任,且警方结论并未认定自杀。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本案后,迅速梳理证据逻辑。首先,律师指出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保险人以自杀为由拒赔应承担举证责任。其次,律师深入分析警方勘验结论,强调“排除刑事案件,不排除意外事件”的表述并不能等同于自杀。最后,在庭审抗辩中,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明确指出证人陈述仅为单方言论,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保险公司主观推断不能免除赔付义务。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保险公司仅凭询问记录推断自杀,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90000 元。这是一起典型的保险纠纷胜诉案例,体现了法院对举证责任的严格认定。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在保险拒赔纠纷中,靠谱律师事务所通常会提示当事人,保险公司主张免责必须提供确凿证据。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提醒,面对拒赔,当事人应积极寻求专业法律维权,切勿轻易放弃合法权益。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如果您面临类似法律困境,欢迎联系征和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支持。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 (2024) 鄂 13 民终 985 号
  • 法院: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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