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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32 | 浏览 2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的劳动者王某最终胜诉,法院驳回用人单位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的典型代表,展现了律所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法律维权实力。

案情简介

上诉人江苏某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劳务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某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产生争议。王某在某某劳务公司分包的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某某劳务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张无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遂提起诉讼。征和律师事务所程燕律师接受王某委托,提供专业律师代理服务。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已解除?双方是否已达成和解?某某劳务公司主张签订的合同名为劳动实为劳务,且工期短暂,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同时声称已支付补偿款结清纠纷。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严谨的证据梳理与法律分析。首先,律师指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王某接受公司管理、由公司发放工资,符合劳动关系实质特征,而非公司主张的劳务关系。其次,针对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律师主张王某停工留薪期满后未返岗,公司亦未安排工作,双方以实际行动解除了劳动关系,符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最后,针对公司提出的“已和解”主张,律师质证指出收据仅记载补偿款,并未明确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公司举证不足。在庭审中,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庭审抗辩,赢得了法院支持。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人社部门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提供撤销该决定的行政文书,故劳动关系成立。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以实际行动表明不愿存续,解除条件成就。关于和解主张,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就工伤保险责任达成和解。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某劳务公司需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 150844 元。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是典型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胜诉案例。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保留工资发放记录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用人单位试图以“劳务关系”规避工伤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获得支持。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遇到类似纠纷,应及时寻求靠谱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维权,通过法律诉讼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 (2024) 鄂 10 民终 2876 号
  • 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202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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