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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合同纠纷高效维权成功胜诉 征和律所典型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40 | 浏览 1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4 年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发布。在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与维权困境时,当事人往往困惑于“遇到统筹合同纠纷怎么维权”、“找律师代理能胜诉吗”。本文通过复盘该起征和胜诉案例,为您解析专业律师如何突破法律难点,实现高效维权。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交通安全统筹合同纠纷。委托人向某系涉案自卸式垃圾车的实际所有权人,车辆挂靠于某建筑公司名下运营,并向被告某某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在统筹期间内,委托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人身损害。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委托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费用。然而,当委托人依据统筹合同向某某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索赔时,对方以“合同主体不符”、“格式条款免责”为由拒绝赔偿。

委托人面临无法挽回经济损失的法律困境,遂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委托方:本案当事人;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胡吉芳(执业律师)征和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核心诉求为要求统筹公司支付赔偿款及相应费用。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实际车主是否具备索赔主体资格,以及统筹合同中的免责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针对被告提出的“无法律关系”及“免责条款”抗辩,征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办案逻辑。首先,关于主体资格问题,被告主张合同系挂靠公司签订,与实际车主无关。征和律师通过搜集车辆实际所有权证明、挂靠协议以及挂靠公司出具的《声明书》,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委托人虽非合同表面签订人,却是实际参统人及损失承担者,具备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表面限制。

其次,针对被告援引合同条款拒绝赔偿鉴定费等内容,征和律师深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律师指出,涉案免责条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且被告未能证明在签约时对该条款履行了特别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征和律所代理团队主张该免责条款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在庭审中,律师结合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强调统筹合同合法有效,事故发生在统筹期间,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被告理应履行补偿责任。这一策略精准击破了被告的抗辩逻辑,体现了征和律师在处理疑难合同纠纷中的专业实务能力。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 fully 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涉案《交通安全统筹互助单》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委托人已按生效判决履行了赔偿义务,事实清楚。关于被告免责抗辩,法院认定相关条款为格式条款,因被告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无效。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某某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统筹金 55931.51 元。这一核心裁判结论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中实际车主的维权路径。本案的本案胜诉结果,充分展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为同类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宝贵的实务参考。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4) 冀 0402 民初 2674 号;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核心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统筹金 55931.51 元;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结尾结语

本案的成功维权,离不开征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团队的专业研判与精准代理。征和律所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征和胜诉案例,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及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法律难题, unsure 关于“哪家律所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征和律师事务所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有法律需求的客户委托代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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