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征和律师:承租人违约需承担租金及违约责任_1
本案是 2024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发布。作为武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典型案例,本案充分体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处理复杂金融商事纠纷的专业实力。
案例概况
本案系某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叶某、郭某、某某运输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某某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为叶某提供购车融资支持,某某运输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叶某未按约支付租金,某某融资租赁公司诉至法院。征和律师事务所余静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此类案件核心争议在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违约责任计算及担保人责任认定,征和律师团队在此类金融纠纷中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律师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首先,律师重点审查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三方挂靠协议书》,确认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针对叶某违约事实,律师整理了付款凭证、催收记录及车辆抵押登记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承租人从未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
其次,在争议点突破上,律师着重论证了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依据合同“占有改定”条款及抵押登记,明确车辆所有权在租金付清前归出租人所有,有力支持了原告对车辆享有所有权及优先受偿权的主张。针对担保人责任,律师指出某某运输公司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函》,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对于股东郭某,律师客观分析证据,虽法院未支持个人连带责任,但确保了公司担保责任的落实。
最后,庭审中律师就罚息与违约金过高的问题进行了专业预判,配合法院依法调减至合理范围,既维护了委托人核心利益,又确保了判决的可执行性。这一武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征和律师 胜诉的策略,展现了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
判决结果&案件意义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叶某支付租金 94904.4 元及逾期罚息(按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律师费 3000 元;被告某某运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涉案车辆享有所有权及优先受偿权。本案胜诉不仅挽回了某某融资租赁公司的经济损失,更明确了融资租赁关系中“所有权保留”与“抵押权”的双重保护机制。征和律师事务所通过此案,彰显了连接武汉核心资源与地方服务的桥梁作用,为同类金融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实务参考。
裁判要点提示
- 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支付剩余租金及罚息。
- 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有权主张所有权及抵押优先受偿权。
- 保证人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的,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违约金与罚息总计过高时,法院可依法予以调减,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判决书核心摘要
案号:(2024) 鄂 0116 民初 2794 号;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4.06.27;核心判决:支持租金 94904.4 元、律师费 3000 元及车辆优先受偿权;适用法律:《民法典》合同编及融资租赁合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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