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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3-08 19:54 | 浏览 3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现在因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故重新整理后发布。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因婚礼用车需求,经介绍与被告张某达成车辆租赁意向。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沟通约定了租金及 5 万元押金,并通过支付宝完成了款项支付。车辆使用完毕后,张某以车辆存在划痕及烫伤为由拒绝退还押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服务,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双方事实租赁关系的认定,以及车辆损坏责任的举证归属。被告主张车辆受损系原告使用不当造成,但未能提供交付时的即时验车证据;原告则主张还车时司机未提出异议,损伤可能发生在车辆收回之后。

律所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征和律师事务所接案后,专业律师团队迅速梳理证据链。首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佐证双方事实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其次,针对车辆损伤争议,律师重点指出被告未在还车现场进行专业验收,而是在数小时后发送照片,证据缺乏时效性。庭审中,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被告未能证明损伤发生在租赁期间,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这一专业法律维权思路得到了法庭的充分采纳。

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裁判理由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被告回收车辆时未安排专业人员现场验收,无法排除车辆归还后受损的可能性。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退还租车押金 45000 元及相应利息。该胜诉案例充分体现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例专业解读与办案启示
本案虽无书面合同,但履行行为可确立合同关系。对于租赁类纠纷,验车环节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在交付与归还租赁物时,务必留存视频、照片等即时证据,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以避免后续纠纷。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遇到类似靠谱律师事务所可咨询的专业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律所结语
本案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后续将持续深耕各类法律纠纷代理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靠谱的法律服务。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 鄂 0107 民初 8646 号
  • 法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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