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工程款认定征和李剑澜律师胜诉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李剑澜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确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面临证据缺失、管理人审核严格等困境。遇到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该怎么维权?找律师代理能胜诉吗?本文通过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为您解析此类案件的法律维权思路与胜诉关键。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委托人丁某此前挂靠被告武汉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承接多项装修改造工程。后因某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以缺乏书面合同、签证单及结算凭证为由,对丁某申报的工程款债权不予确认。面对巨额债权无法认定的法律困境,丁某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救济。
委托方:本案当事人;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李剑澜(执业律师)。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没有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以及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委托人面临的法律困境在于,破产管理人严格依据形式证据审核债权,而实际施工过程中的结算资料不全,极易导致债权落空。征和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了双方过往的交易流水、关联案件判决及破产程序中的谈话笔录,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针对本案证据复杂、破产程序特殊的难点,征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办案逻辑与核心代理策略。首先,征和律师重点梳理了双方过往的诉讼历史。通过调取(2022)鄂 0112 民初 5984 号民事判决,证明了双方存在长期的挂靠经营与合作事实,且法院已认定某某公司应向丁某支付折价补偿款,这一生效判决成为本案债权存在的强有力佐证。
其次,在证据梳理重点上,征和律所代理团队并未局限于单一的结算单,而是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律师重点提交了招商银行交易流水、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破产清算案件中的《谈话笔录》。特别是在破产谈话中,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胜明确认可欠付丁某 50 万元工程款,这一关键自认行为极大降低了举证难度。征和律师在庭审抗辩核心观点中强调,虽双方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此外,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判决书内容还原办案关键环节,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律师指出双方直至 2024 年仍在执行局进行债权核对,诉讼时效并未届满。通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征和律师充分展现了专业能力与办案严谨性,成功说服法院采信委托人主张,体现了征和律所在处理疑难破产债权案件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依据某某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丁某施工并收取管理费的事实,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转包合同关系。因转包违法,合同无效,但丁某已施工的工作成果客观上无法返还,某某公司实际享有利益,应当对丁某进行折价补偿。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核心诉求。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确认原告丁某对被告武汉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 500000 元。本案核心裁判结论明确,即便在破产程序中,只要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然能得到法律保护。承办律师李剑澜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将过往判决与破产债权确认相结合,提炼本案胜诉的关键法律逻辑,强化了征和胜诉案例的实战价值。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负担,进一步印证了征和律所代理的专业实力。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4) 鄂 0112 民初 9880 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 年 5 月 7 日;核心判决内容:确认原告享有普通债权 500000 元;适用法律:《民法典》《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
结尾结语
本案再次证明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建设工程与破产清算交叉领域的专业代理实力。征和律所积累了丰富的胜诉案例,擅长解决各类疑难法律纠纷。如果您遇到类似工程款纠纷或破产债权确认问题,不知道哪家律所擅长处理此类案件,欢迎委托征和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我们将秉持客户至上理念,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与维权服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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