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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户型宣传不符征和赵尚玉律师胜诉案例_1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5-04 08:00 | 浏览 6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赵尚玉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宣传户型与实际交付不符是常见的纠纷类型,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维权?找律师代理能胜诉吗?本案作为征和胜诉案例的典型代表,为同类案件当事人提供了重要的实务参考。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委托人胡某与武汉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该公司开发的项目二期住宅。签约前,开发商对外销售的宣传册、户型图及样板间均明确显示,案涉房屋主卧卫生间设有窗户。然而,房屋交付后,胡某发现主卧卫生间并未设窗,严重影响通风采光及房屋价值。

委托人核心诉求为要求开发商赔偿户型不一致的违约金。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是否构成要约?设计变更未告知是否构成违约?委托方:本案当事人;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赵尚玉(执业律师)。胡某面临的法律困境在于,开发商主张宣传资料仅为要约邀请,且以消防设计规范为由抗辩无过错,委托人急需专业法律支持以维护合法权益。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针对本案,征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办案逻辑。首先,在证据梳理上,律师重点固定了开发商销售时的宣传册、户型图及样板间影像资料,证明其关于“卫生间带窗”的说明具体确定。其次,在庭审抗辩核心观点上,征和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主张该说明对合同订立及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而非简单的要约邀请。

再者,针对开发商提出的“消防设计规范”抗辩,征和律所代理团队指出,即便设计变更有合理理由,开发商在知晓规划变更后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律师强调,购房者购买期房依赖宣传资料,开发商未及时通知不利变更,存在明显过错。通过层层递进的法律论证,征和律师事务所展现了在处理复杂房产纠纷中的专业能力与办案严谨性,成功扭转了开发商试图免责的局面,体现了律所核心竞争力。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开发商宣传册中关于卫生间设窗的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应视为合同内容。虽然开发商主张设计变更符合消防要求,但这不能免除其向购房人如实告知不利因素的义务。因实际交付房屋无窗,影响通风采光并导致购房者需额外支出安装通风设备,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武汉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胡某赔偿 20000 元。核心裁判结论明确确立了宣传资料在特定条件下构成要约的法律逻辑,强化了本案胜诉的战绩。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征和律师在房产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四、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5) 鄂 01 民终 2919 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 年 2 月 26 日;核心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开发商赔偿 20000 元;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结尾结语

本案再次证明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代理实力与胜诉案例积累。面对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交付不符的困境,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厘清法律关系,争取最大权益。征和律所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各类疑难法律纠纷,秉持客户至上理念。如果您遇到类似房产纠纷,不知哪家律所擅长处理 XX 案件,欢迎委托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与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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